姓名:何伟 身份证号:43098119870314****
姓名:张文彬 身份证号:43098119871020****
姓名:丁浩 身份证号:4309811988100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沅林罚决字〔2023〕第014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号:沅林罚决字〔2023〕第014号)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书面文本。
附件:《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号:沅林罚决字〔2023〕第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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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林业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