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截止至2025年7月14日,我市在册社区矫正对像为309人,其中缓刑295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0人。本年度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5人,完成调查评估124件。登记在册安置帮教人员1464人,其中重点帮教人员150人。
二、2025年工作情况
(一)监督管理方面
1、严格入矫程序,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谈话,了解其本人、家庭基本情况,明确矫正纪律与要求,告诫其应该遵纪守法,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并告知其应该如何服从监管,如:按时打卡,严禁未假外出等,以及违反以上规定的严重后果;组织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宣告4次,并开展了队列训练、公益劳动、专题教育等活动。
2、加强日常监管,尤其是两会、重要节假日期间,从严审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严格做好清查比对工作,防范对象脱漏管。2025年4月、6月,我中心会同司法所分别对再犯罪风险较高的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李某某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进行了实地走访,切实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并与其进行谈心谈话,稳定其思想,规范其行为。
3、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对所有违规违纪对象摸清情况,尤其是4月份以来与公安天网系统联网之后提示的抓拍信息异常情况,并及时给予训诫或者警告处理,并要求司法所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本年度共训诫45人次,警告5人次。
4、开展季度点训工作,2025年1、4月份,我中心对辖区内12个司法所进行季度点训,并对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安置帮教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各司法所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反馈意见函。对社区矫正对象作出重点要求,强调再犯罪的严重后果。
5、持续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尤其是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多方了解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严格落实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三个逐一”,掌握其动态,列出问题清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教育矫正方面
2、开展集中教育,2025年4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沅江综合教育基地开展了集中教育活动,并邀请了全国道德模范给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道德讲堂教育,以此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道德观念。
3、开展公益活动,2025年2月、5月、6月分别组织新入矫、受处分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城区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公益活动,去到劳动基地和老城区捡拾垃圾、清除杂草,为城市美丽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参与感。
(三)社会适应性帮扶方面
1、开展心理帮扶活动,2025年5月,我局再次启用新湾镇综合教育基地心理帮扶模块,组织心理测评为中、高风险的12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司法所提供有心理压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社工通过个体辅导、切身交谈、心理疏导等形式,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和需求,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引导其树立信心、积极生活,减少重新犯罪的几率。
2、开展就业帮扶工作,2025年度至今组织有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了沅江市人社局举办的现场招聘会4次,协同多方力量,拓宽就业渠道,拓宽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渠道,稳定其思想、生活。
三、存在的问题
1. 人力与专业短板:基层司法人员身兼多职,且缺乏心理学、教育学专业背景,难以满足社区矫正对象精细化监管与教育需求,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2. 监管衔接不畅: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前工作、生活地均在外地,仅在沅江有户籍,社区矫正执行地在沅江,需要办理请假、跨市县等手续,极大的增强了监管难度和脱、漏管风险;安置帮教中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传递滞后,“双列管”制度执行易推诿,部分人员拒不配合管理。
3. 帮扶实效不足:两项工作帮扶手段均较单一,社区矫正就业岗位与对象技能匹配度低,且社会对两类人员存在歧视,影响就业与社会融入。
4. 机制与保障缺陷: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均存在部门协作信息共享不及时、职责不清问题,经费投入不足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强化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力量;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能力。
2. 优化监管协作: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定位,加强跨区域信息共享,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传递流程,明确“双列管”职责,对不配合人员加强教育与公安联动管控。
3. 提升帮扶质效: 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进行高质量帮扶。与民政、人社等部门加强联系,为社区矫正对象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社会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