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2024年年度工作总结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036334 发布机构:沅江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5-02-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基本情况

截止至2024年11月27日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为335人,其中缓刑322人,假释7人,暂予监外执6人,管制0人。共完成调查评估257件。

现在册安置帮教对象2777人。其中刑满释放1389人,解除社区矫正1388人。现在册“双列管”18人。

二、重点工作

(一)监督管理方面

1、严格入矫程序,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谈话,了解其本人、家庭基本情况,明确矫正纪律与要求,告诫其应该遵纪守法,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并告知其应该如何服从监管,如:按时打卡,严禁未假外出等,以及违反以上规定的严重后果;本年度组织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宣告7次,并开展了队列训练、公益劳动、专题教育等活动

2、加强日常监管,尤其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庆期间,落实重点时段管控措施,从严审批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重点监管对象外出请假,通过查询定位信息,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位置和活动情况。司法所与派出所每月一次清查比对制度,有效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

3、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对巡察反馈、案卷交叉评查、自查发现的违规违纪社区矫正对象摸清情况并及时给予训诫或者警告处理,并要求司法所对其进行个别谈话。

4、开展季度点训工作,本年度沅江市社矫中心、市检察院对辖区内12个司法所进行季度点训共计3次,并对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安置帮教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各司法所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反馈意见函。对社区矫正对象作出重点要求,强调再犯罪的严重后果。

5、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2024年年初,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益阳市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就对以下13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1、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真心认罪服判;2、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认同司法机关对其适用社区矫正,是否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宽大处理;3、排查社区矫正对象心中积怨是否化解,是否主动赔偿受害方,是否主动修复社会关系;4、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与受害人达成谅解,是否存在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的趋向;5、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家庭负担重、生活困难问题,是否存在因为赔偿造成经济困难而迁怒受害方的情况;6、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发生家庭重大变故,其本人是否有言行异常等情况;7、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感情有矛盾、经济有纠纷、生活无来源、就业无门路、身体有重病、精神有异常、性格有偏激等情形;8、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对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有抵触情形,是否存在弄虚作假;9、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不假外出、不按规定报告、不遵守禁止令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形;10、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应收监未收监”、“应执行未执行”、脱管漏控等情形;11、排查涉黑、涉恶、涉恐、涉邪教、涉毒社区矫正对象是否仍然存在上述违法犯罪行为;12、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群众和基层组织反映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13、排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执法不严不公、工作不实不细等安全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连同司法所开展整治工作研判分析会,做到了一人一方案,整治措施切实对应其隐患问题,做到了“挂图作战,销号处理”。2月底我局将20个隐患问题全部落实整改措施,销号处理后,社区矫正中心联合司法所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尤其是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对其一一进行谈话、走访其家属、邻居、村干部等熟悉情况的人,多方了解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关注,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力求本地区安全稳定。

(二)教育矫正方面

1、开展主题教育,2024年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刑法(节选)、民法(节选)、两会精神、国家安全知识、禁毒知识、未成年人保护防性侵法治教育、艾滋病预防小知识、弘扬传统美德家庭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庆75周年爱国主义教育、反邪教知识等多种类别的主题教育,并制定相关测试题,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效果。

2、开展集中教育,2024年6月、7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教育活动,进行了禁毒、禁捕退捕、电信诈骗等专题法治教育,以此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

3、开展公益活动,2024年组织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城区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公益活动11次,如:开展了“雷锋家乡学雷锋,社区矫正在行动”为主题的公益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并去到小河咀和老城区等地捡拾垃圾、清除杂草,为城市美丽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参与感。

(三)社会适应性帮扶方面

1、开展就业帮扶工作,2024年度,我局组织有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了沅江市人社局举办的现场招聘会五次,协同多方力量,拓宽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渠道,稳定其思想、生活。

2、开展心理帮扶工作,2024年6月7日,我局首次启用新湾镇综合教育基地心理帮扶模块,组织心理测评为中、高风险的14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司法所提供有心理压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邀请了15名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社工通过个体辅导、切身交谈、心理疏导等形式,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和需求,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引导其树立信心、积极生活,减少重新犯罪的几率。

3、开展生活帮扶工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或者有重大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我局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落实临时补助、重大疾病补助、低保等政策,缓解其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11月,我局通过与民政局积极沟通,争取到一定的临时救助指标,并摸排出因重病、重残、困难支出剧增、意外事故等原因致困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51人,现名单已上报民政部门,等待核查。

三、存在问题

一是现实情况与工作目标有差距。志愿者与社会工作者数量难达标,村(社区)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精力有限,部分年纪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对在矫通APP使用存在困难,影响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分数。

二是工作任务与法律法规有出入。相关部门线上线下重复委托导致无意义工作量增加,部分法院未按照法律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核实居住地,确认合适的执行地,部分法院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自行携带文书,易造成漏管情况。

三是社区矫正对象部分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如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前工作、生活地均在外地,可社区矫正执行地在沅江,需要办理请假、跨市县等手续,导致监管难度增加;部分社矫对象年龄大、身体状况不好,没有生活来源,虽然组织其参加当地的招聘会,但就业仍有困难。

部分长期居住在外地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户籍地无住所无合适的监管人,经法院判决在户籍地执行社区矫正,需要转去经常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被拒绝。这不利于该类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与生活,增加了监管难度和再犯罪的风险。

四是与公安部门衔接不通畅。涉嫌再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公安部门不会主动联系社区矫正机构进行通报,通常是该社矫对象出现了不打卡的情形,司法所多番询问才知晓该对象涉嫌再犯罪被公安机关调查中。

是安置帮教对象管理有难度。工作开展缺乏人员、资金等要素保障。一方面,工作人员数量有限,但片区安置帮教人员基数较大,人力有欠缺;另一方面,安置帮教对象联系方式不全,居所地不固定,工作配合度有限造成走访工作落实难。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摸排涉稳风险隐患对象

在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中持续开展全面摸排行动,聚焦婚恋家庭、邻里关系、欠资欠薪、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等重点领域涉法涉诉类矛盾。充分运用个别谈话、实地查访、查询档案资料、心理状态测评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发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本人及其与受害人、家庭成员、邻里群众以及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并形成相应的台账资料。对存在安全隐患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重点关注,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多沟通、勤交流、安抚其情绪、帮助其生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化监督管理举措

1. 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矫务通设备手段,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精准定位和动态跟踪。每日定时检查定位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处理,确保监管无死角。

2. 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通过面对面交流及时掌握其心理动态和行为变化,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3. 强化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其分为不同管理等级,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优化教育矫正模式

1. 构建多元化教育课程。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需求和特点,设置包括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课程。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授课,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2. 创新教育方式方法。采用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地参观相结合、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相补充的方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例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让他们在实地感受中接受教育。

3. 注重心理矫正。定期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拓展社会参与渠道

1.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推动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让他们在为社区做贡献的过程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我价值感,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掌握先进的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强化部门协作

1. 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2. 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与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加强联系,为社区矫正对象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社会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再走上重新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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