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沅江市司法局与湖南省雁南监狱在长沙市中心医院顺利完成一名紧急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交接工作。
谯某因犯抢劫罪被于2007年2月在湖南省雁南监狱服刑,期间因表现较好,刑期由无期徒刑被减至十四年五个月。今年3月,谯某出现不适反复进行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肾肿瘤,并被下达病危重通知书。监狱根据其实际病情,2024年7月27日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决定对谯某实施暂予监外执行,并于7月28日与沅江市司法局沟通为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入矫手续。
考虑到谯某病重,生活暂无法自理,暂予监外执行社会危害性较小,沅江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李运芳副局长带领工作人员于7月29日赶赴长沙进行工作交接与入矫办理。重症监护室外,工作人员换装消毒携带设备进入重症监护室为谯某办理入矫手续。此时谯某的父亲和妹妹也万分焦急的在重症监护室外等候,谯某的妹妹说“上一次视频会见时我哥哥还好好的,现在突然病危了,我们家人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现在只希望哥哥能尽快好起来”。工作人员边安抚家属的情绪,边告知他们目前谯某意识比较清醒,此次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就是为了便于谯某的后续治疗,医院也在制定治疗方案,全力救治谯某。
鉴于谯某病重,经研究决定,沅江市司法局为其申请免除教育、公益活动考核。此次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快速交接,是沅江市司法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工作理念的体现,是坚持社区矫正工作“法理”与“情理”结合。下一步,沅江市司法局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职能,减少再犯罪率,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