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与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等各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沅江市现有社区矫正对象398人,其中,缓刑387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假释4人,管制0人。今年以来,共入矫302人,解除矫正304人,其中解除矫正297人,终止矫正7人。今年上半年,我局社区矫正机构共接受社会调查评估委托330人次,其中,出具适用意见217份,慎用意见71份,不适用意见19份,有12份因未成年人调查评估,无需我局出具意见,有11份因其它情况无需我局社区矫正机构出具意见。
(二)安置帮教工作
沅江市现在册安帮人员2614人,其中刑满释放1339,解除矫正1275人。今年以来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561人,其中刑满释放213人,解除矫正348人,现在册“双列管”11人。
二、工作重点
(一)社区矫正工作
1.工作队伍履职能力大幅提升,把好“素质关”。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召开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5次,开展社区矫正技能比武活动3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技能培训2次。始终坚持把《社区矫正法》贯穿于工作之中,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业务培训、警示教育、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市局对各基层司法所的指导作用,打造一支业务强、素质高、作风硬的社区矫正管理队伍。
2.调查评估把控趋势从紧从严,把好“入口关”。今年以来,调查评估使用更新后统一标准表格,严格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要求,从七个方面对被调查对象进行评估,减少评估过程中带有的主观性色彩,力求用客观事实说话。
3.监督管理隐患排查环环相扣,把好“细节关”。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摸排了精神病史人员、就业无门路人员、情感有纠纷人员、经济有困难人员等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面排查了社区矫正对象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涉未成年犯罪或其它犯罪的线索。对排查出的隐患挂图作战、逐一化解。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质量评估一轮,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调整管理等级。
4.教育帮扶体系打造日趋完善,把好“质量关”。一是实地性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厅1313教育帮扶模式,益阳“六个结合”教育帮扶要求,按照相关法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全市2023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实施方案》,并通知各所按照规定制定季度教育帮扶实施方案。二是大局观开展公益活动。将教育帮扶公益活动方面,联系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各个主题,让社区矫正工作能够反哺社会,服务社会中心工作,今年以来,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共开展集中性公益服务50余次。4月以来,创造性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学习“沅江市情”,增强其社会融入感与城市归属感。三是时效性开展主题教育。3月组织统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两会期间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承诺书。4月借两会余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统一学习两会精神。5月学习“整体国家安全观”。6月配合“利剑护蕾”行动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刑法条文。7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8月学习《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9月学习《刑法》(节选);10月学习主题定为“反邪教”。主题教育以集中教育的方式展开,辅以学习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四是普遍性进行专题教育。线上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艾滋病防治条例》与《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并撰写100字左右学习心得;线下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了解禁毒工作,并进行禁毒宣传教育2次;入矫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所犯罪行不同,给与罪名相关的分类教育。五是针对性化解帮扶难题。通过了解实际情况,各司法所在就业帮扶,生活扶助等方面为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疑难杂症,今年以来,我局为社区矫正对象沟通申请法律援助1次,推荐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就业技能培训1次。
(二)安置帮教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就安置帮教工作对司法所开展工作督查2次,从安置帮教机制、安置帮教名册、安置帮教小组、安置帮教举措、安置帮教“三率”五个方面着手,进行系统化布局,目前,我市已有多个乡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逐步规范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社区矫正方面
一是基层力量有待增强。人员编制数与工作量不适应,司法部门近年来职能不断增加,而人员编制数维持原状,基层工作人员承担工作任务重,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况。
二是工作素养有待提高。教育帮扶需要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大部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与社区矫正工作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工作开展存在困难。如与社会机构取得联系,经费上又存在不足的情况。
三是部门沟通有待加强。部分法院在确认执行地时,未经情况核实,且不与社区矫正对象确认现居住地,直接发往原户籍地,后续执行地变更困难,不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更好改造。部分法院在送达执行文书时,已临近漏管规定期限,或超执行初始日期10日,逢周末工作人员无法处理时,直接造成漏管现象,但此种情况非人为有意造成。
四是监管方式有待完善。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文化水平有限,不能使用智能手机且缺乏得力的监管人,在信息化核查环节难以做到达到智能化要求。我市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在相邻区县边界处,生活在本市,工作在邻县,不存在需要长期请假的情况,但信息化核查每日显示越界。
五是帮扶效果难见真章。就业无门路的社区矫正对象,有外出务工需求,但不满足请假条件,与监管要求相冲突;有精神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安排心理咨询,但其思想与行为仍具有不可控性;对因病或因丧失劳动能力而致贫的社区矫正对象,申请长期的生活补助仍然存在困难,缺乏经费保障,难以支持到位。
(二)安置帮教方面
一是线上线下信息不统一,数据“杂”。部分数据只存在于线上或是线下,工作人员结合两部分数据制作花名册,但仍然难以全面统计。
二是走访谈话上门有困难,落实“难”。一方面,工作人员数量有限,但片区安置帮教人员基数较大,人力有欠缺;另一方面,安置帮教对象联系方式不全,居所地不固定,工作配合度有限造成走访要求难对标。
三是帮教过程经费无单项,财政“紧”。安置帮教工作专项经费有限,加之部分安置帮教对象存在不合理信念,认为政府扶助没有从“钱”出发就是不作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原有基础上再次以“三个一”的模式开展后阶段工作。打造一个教育帮扶基地,挂牌沅江市温馨家园为沅江市刑释解矫人员过渡性基地与教育帮扶公益服务基地。开办一张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招聘会,为社区矫正对象畅通就业渠道。打造一个社矫互助平台,充分利用“五知道”信息,既要对需要帮助的社区矫正对象心中有数,也要对有助人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心中有底,让社区矫正对象内部形成互助氛围。
二是奖惩考核发挥实际效用。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要求,除训诫、警告等惩罚类的措施,也要有提出表扬的环节。
三是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力度。多抓典型案例,多收集工作素材,我局拟于下阶段制作沅江市社区矫正工作宣传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