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益沅)文综罚字〔2026〕F-4号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6-2198126 发布机构:沅江市文旅广体局 发文日期:2026-09-1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当事人:刘**

居民身份证430981****026911

住所:湖南省沅江市*******二村民组341号

 2026年7月25日,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沅江市****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服务进行旅游质量回访时,获悉刘**《京彩一夏[北京7日]》旅游活动中,从事旅游服务并收取了旅游者每人200元服务费用(时间:2026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9日)。经查,刘**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决定给予刘**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叁拾壹元整(¥431元);

2.罚款: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9月13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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