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湖南**旅游有限公司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91430981*****3TB68
法定代表人:汪**
住所(住址等):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街道*****
2025年09月02日,接举报沅沅江市**街道*****附近的湖南**旅游有限公司没有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2025年09月03日,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蔡彬(18080521021),封富(18080521031)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湖南**旅游有限公司检查,现场有7台办公电脑,2名员工。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不能提供《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或者旅行社分社备案证明。
2025年09月08日立案,查明事实如下:
当事人《营业执照》办理日期为2025年02月24日,未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不是旅行社的营业部或服务网点。于4月30日开始在线上招徕游客以组团社身份地接给新疆****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旅行社,新疆*****旅行社。该公司2025年截止2025年09月03日盈利金额为44702元(未返款),截止2025年09月03日月份发放员工工资为108981元,未获得实际利润。
湖南**旅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线上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1.对湖南**旅游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
2.对湖南**旅游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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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10月14日 |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