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益沅)文综罚字〔2025〕F-8号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102603 发布机构:沅江市文旅广体局 发文日期:2025-10-1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当事人:湖南**旅游有限公司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91430981*****3TB68

法定代表人:** 

住所(住址等):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街道*****

2025年09月02日,接举报沅沅江市**街道*****附近的湖南**旅游有限公司没有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2025年09月03日,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蔡彬(18080521021),封富(18080521031)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湖南**旅游有限公司检查,现场有7台办公电脑,2名员工。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不能提供《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或者旅行社分社备案证明。

2025年09月08日立案,查明事实如下:

当事人《营业执照》办理日期为2025年02月24日,未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不是旅行社的营业部或服务网点。于4月30日开始在线上招徕游客以组团社身份地接给新疆****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旅行社,新疆*****旅行社。该公司2025年截止2025年09月03日盈利金额为44702元(未返款),截止2025年09月03日月份发放员工工资为108981元,未获得实际利润。

湖南**旅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线上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1.对湖南**旅游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

2.对湖南**旅游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10月14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