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沅江市********(个人独资) ******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91430981MADQGEHF06
投资人:**宇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街道金田社区沅江大道日月星辰15、16栋1006
2025年03月28日,沅江市检察院、沅江市公安局、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沅江市市场监督局、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检查到沅江市********时,发现408房、409房各有1名未成年人在上网,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规定,给予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
2、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06月03日 |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