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沅江)文综罚字〔2024〕F-000006号
当事人:沅江市**文具**店(**超)
证照名称及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0981***POKJB**
经营者:**超
住所(住址等):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校旁
2024年06月26日,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蔡彬(18080521021)、封富(18080521031)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沅江市**文具**店执法检查时,在书架上抽查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七色花》《小飞侠》3本出版物,要求经营者**超提供该三本出版物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经营者**超提供进销货清单显示,3本书是2023年03月03日,从名为**书店进货,收货方不是检查书店名称。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超提供**书店的出版物经营资质,经营者**超无法提供。当事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九项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