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设立项目:申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
申请单位:沅江市云尚量贩式娱乐城
营业地址:湖南省沅江市琼湖街道中联大道阳光世纪小区9栋3层
经济性质:个体工商户 ; 法定代表人:周强;
性别:男; 年龄:45岁; 籍贯:湖南益阳 。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监督电话:0737-2721782 邮编:413100
通讯地址:湖南省沅江市琼湖路185号
公示时限:拾天(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条款: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