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沅江)文综罚字〔2023〕F-000008号
当事人:沅江市某书店
住所(住址等):益阳市沅江市沅江市某中学边
2023年08月30日,沅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蔡彬(18080521021)、王宏(18080521024)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沅江市某书店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进门第三个书柜第六格抽查某系列出版物28本,让经营者出示该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经营者未能提供。经营者未能提供某系列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的行政处罚。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10月07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