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有关规定,通过项目保护单位推荐,沅江市文化馆(沅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推荐申报的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评审。拟将高强等3人认定为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认定的沅江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市文旅广体局文艺股进行反映。
项目名称 |
序号 |
传承人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南洞庭竹木雕刻 |
1 |
高强 |
男 |
湖南沅江 |
430981********071X |
181****0692 |
2 |
甘清泉 |
男 |
湖南沅江 |
432302********0058 |
138****3478 |
|
3 |
陈琼 |
男 |
湖南沅江 |
430981********0017 |
152****5901 |
公示期为5天,从2022年8月29日起至2022年9月2日止。
受理单位:沅江市文旅广体局文艺股
联系电话:2721782
联系邮箱:45169991@qq.com。
沅江市文旅广体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