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版物发行单位经营行为,促进出版物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含2021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各出版物发行单位应于2022年04月30日前将年度核验材料报送至沅江市文旅广体局政策法规股。
二、核验过程
各出版物发行单位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http://124.42.45.130:8055/login),填写提交并打印《2022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三、报送材料
(一)《2022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可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进行下载)
(二)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应提供备案回执复印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截屏复印件。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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