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第二殡仪馆殡葬礼仪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135677 发布机构:沅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5-12-1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民政局拟将沅江市第二殡仪馆殡葬礼仪服务项目通过民政系统内采方式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沅江市第二殡仪馆殡葬礼仪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采购项目预算:以实际发生金额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4、项目服务期限:2年
    5、合同签订方式: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以来具有同类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采购比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9:30
    2、地点:沅江市民政局4楼会议室

    四、携带资料
    1、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团队介绍及类似项目经验;
    3、服务方案及报价方案

    五、参选流程
    1、参选公司现场陈述(包括公司优势、服务方案等);
    2、评审委员会提问与答辩;
    3、综合评价后现场公布中选供应商。

    六、邀请公告发布媒体
    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沅江市民政局官网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参选的供应商单位,于2025年12月17日12:00前与我局联系,并提交报名资料。
    联系人:杨骏
    联系电话:15197731809
    地址:沅江市民政局

    附件:采购需求










附件: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优化殡葬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治丧需求,提升沅江市第二殡仪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水平,经馆务会专题研究,拟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引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开展殡葬延伸服务。
    二、服务内容
   (1)个性化告别服务:包括告别仪式策划、场地布置、礼仪主持、花艺服务、影音制作等;​
   (2)遗体专业服务:包括遗体美容、整形、穿衣化妆等;​
   (3)治丧辅助服务:包括治丧心理咨询、法律咨询、丧宴策划等;​
    (4)其他延伸服务:根据群众需求和行业发展,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新增的合规服务项目。
    如有新增项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生效执行。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服务地点为沅江市第二殡仪馆内,中选供应商须配置不少于5人组成的驻馆服务队伍(设项目负责 人),在业务量增加的情况下,中选供应商须及时增派人员以确保能提供有效的服务。
    2、供应商中选后应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不准转包服务项目。
    3、配置的驻馆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与采购人的工作时间保持一致。
    4、保证配置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沅江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并保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 养老、工伤等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采购人与驻馆工作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对其在工作 期间所受伤害不承担责任。
    5、中选供应商必须为驻馆工作人员按采购人要求配置统一的工作服装和服务胸牌,工作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应着统一制服和佩戴服务胸牌上岗。
    6、中选供应商对驻馆工作人员负有管理和教育责任,确保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在工作期间保持态度和蔼可亲。
    7、按照采购人下达的制作任务和丧属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各类礼厅布置项目的制作和铺设工作。
    8、采购人负责向中选供应商提供工作场地,但道具设施的安装、维修均由中选人全额承担。
    9、根据服务项目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规章管理制度,确保所
有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10、中选供应商在殡仪馆内开展的各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必须报采购人同意当地物价部门备案,经公开、公示后方可执行。严禁中选供应商私自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所有服务费用均由采购人财务统一收取。
    11、禁止员工收受客户钱、财物馈赠。
    1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13、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四、项目合作经营方案及说明
    1、采购方:提供业务开展的场地和相关服务支持,维护合作项目经营秩序,对中 标单位的合法经营进行监管、监督。
    2、中选方:负责合作业务的开展,并承担业务开展所需的材料、设备、服务与办公设施设备、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
    五、商务要求
    1、项目结算:按实际经营收入分成占比进行结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报价要求:承诺以合同约定按实际经营收入分成占比,采购人的收入分成占比不得低于经营收入30%,请投标供应商合理核算成本,理性报价。
    2、合作经营期限:两年
    3、服务地点:沅江市第二殡仪馆
    4、质量要求:中选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采购人对中选供应商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
    六、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中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结算票据,采购人审核后向沅江市财政局申报 支付。
    2、付款期限:次月结算,按月支付。如不能按期结算支付,双方可协商更改付款时间。
    3、其他费用说明:所有项目的经营收入,由市殡仪馆统一收取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
    七、协议终止
    1、协议期间内,中选供应商出现重大事故或严重违规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
    2、合同期满,协议自行失效。
    3、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若因政策因素须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双方在结清所有费用以后,本协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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