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协字〔2020〕5号关于曹立同志任职的决定
各镇、场、街道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市直委员活动组,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根据沅委干〔2020〕67号文件提名,按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协九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
曹 立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政协沅江市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