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沅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建设洞庭湖区核心城市”目标,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代表活动,全面加强代表工作,生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良好风采,为推动沅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刘志军等26名市人大代表和吴波等11名人大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全市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以及全体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要向被表彰的先进学习,学习他们履职尽责,联系群众,参政议政,树立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学习他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带头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学习他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民情,集民智,述民意,发挥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忠实履职、依法履职、为民履职,以实际行动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沅江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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