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安全生产告知书!请查收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974698 发布机构: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发文日期:2024-08-1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今年以来,省内外畜牧养殖领域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为保障畜牧业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有限空间管控安全。一是注意有限空间警示防护。化粪池、沉淀池、沼气池、贮水池、氧化池等有限空间的安全警示标识及盖板、护栏等防护设施应当配置到位。二是配备有限空间救援防护工具。畜禽养殖场(户)应当配备与其有限空间(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防毒面罩、安全绳、安全杆、雨靴、雨裤、橡胶手套等救援防护工具。三是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救援管理。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人员,严禁养殖从业人员随意进入有限空间,防止沼气中毒、触电伤亡,坚决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灾害。

二、用电动火动气安全。养殖场(户)、屠宰加工、饲料生产企业对涉电、涉气、电焊作业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票证制”管理。配备漏电、漏气保护报警装置,并安排专人定期维护。

三、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加工、饲料生产企业、宠物诊疗单位应当规范安装和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锅炉、压力容器、医用氧气瓶等特种设备应当定期检修,电工、锅炉工、叉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规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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